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餐饮管理专业
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
报 考 须 知
为贯彻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第四次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五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大力开展非学历证书教育的意见,提高我国餐饮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积极面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餐饮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推进实施在全社会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进程,中国烹饪协会与全国考委研究决定,在全国合作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餐饮管理专业并共同实施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考委[2003]2号文件)。根据这一精神,经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和陕西省烹饪餐饮行业协会研究决定,从2004年4月和5月开始分别开考上述专业和考试。经过一年来的组织实施,两项考试共参加考生1033人次,报考课程1965科次。上半年餐饮管理专业考试合格率为46.83%,略高于西安市集体报名自学考试平均合格率;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合格率为33.26%,与全国考试平均合格率基本持平。 为实现我省烹饪餐饮业职业教育高层次突破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为了帮助广大考生了解考试情况,积极报名参加考试,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餐饮管理专业和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的相关规定、程序及注意事项介绍如下:
一、开考餐饮管理专业的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餐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在总体上与一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相应专业的水平相一致。同时,为体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的特点,在专业设置上突出了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并注重考核应考者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餐饮管理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餐饮管理专业(专科)培养从事餐饮行业管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其基本要求是:通过专业的学习,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餐饮管理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在实践中灵活运用,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餐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培养从事餐饮行业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其基本要求是:通过本专业的学习,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系统掌握餐饮管理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在实践中熟练、灵活应用,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三、餐饮管理专业的学历层次和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餐饮管理专业分为专科层次和独立本科段。
凡取得本专业专科考试计划规定的1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总数不少于70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专科毕业证书;
凡取得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规定的12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总数达到67学分以上,通过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餐饮管理专业的报名条件
餐饮管理专业专科报考者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己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凡是愿意学习本专业者均可报名参加。
餐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烹饪类、经济管理类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餐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其他类专科毕业生参加餐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需加考《餐饮管理与实务》、《现代厨房管理》、《食品卫生与安全》三门课程;年龄在35岁(含)以上考生,可以免考英语(二)课程,但必须加考该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二门选修课及专科一门选修课,方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五、餐饮管理专业全国统一代码
餐饮管理专业的专科代码为020118;餐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专业代码为020119。
六、餐饮管理专业考试时间安排
餐饮管理专业每年开考两次,分别为4月份第三个星期六、星期日和10月份第三个星期六、星期日,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七、我省餐饮管理专业的主考院校及其职责
我省餐饮管理专业的主考院校由西安财经学院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领导下,参与该专业的命题、评卷、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负责实践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完成省考办交办的其他工作。此新闻共有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