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陕 西 烹 协
三、如何加入陕西省烹协?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本会设单位(团体,下同)会员和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本会的条件: (一)单位会员:在本省范围内各种经济成分的餐饮企业、烹饪餐饮科研单位、烹饪餐饮服务院校,机关、团体、部队、大专院校饮食机构、各类宾馆饭店餐饮部门以及与烹饪餐饮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协会、学会、研究会等单位,只要承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均可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二)个人会员:凡承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1、具有职业资格中级工以上的烹调师、面点师,餐厅服务师以及其他烹饪行业技术人员。 2、从事烹饪餐饮业经营管理人员。 3、烹饪(餐饮服务)专业教师、营养师、烹饪餐饮理论研究工作者。 4、热心饮食文化研究的学者、专家、社会名流和海外华人。 会员入会手续: (一) 凡申请入会者,需填写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经协会秘书处审定批准。 (二) 个人会员由协会秘书处发给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协会公章和钢印的“陕西省烹饪餐饮行业协会个人会员证”;单位会员由协会秘书处发给加盖协会公章和钢印的“陕西省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单位会员证”及标志牌。 (三) 单位会员代表,一般为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人员担任。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工作变动,则由新任法人代表或重新委托的人员接替,并报协会秘书处备案。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活动,有对本会会员单位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权。 (三)优先参加本会开展的餐饮名牌认定活动并在费用上给予优惠。 (四)免费获取本会出刊的信息、资料、刊物及咨询服务等; (五)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六)有退会的自由。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会召开的会议和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三)及时向本会反映行业动态和本单位情况,对行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本会做好宣传工作和会员发展工作,维护协会的团结。 (六)为本会编撰的书籍、画册、报刊等撰写文稿、提供资料; (七)及时按规定交纳会费,支持协会开展工作。 会员退会应向本会提出书面报告,经协会秘书处受理认可后应及时交回会员证,摘下标志牌。会员两年不交纳会费、不参加本会活动,即被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退会应由秘书处定期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指出仍无改正的态度和行动,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触及刑法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会员,其会籍自动取消。 |
|||||||||||||||||||||||||
最佳浏览方式:800*600 & IE 5.0以上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