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市政办发[2008]58号文件,要求2009年10月底前,全市30个餐位数以上的餐饮单位,必须建成污水治理设施。 这次整治目标内容为: 1、检查各餐饮单位环保、卫生等行政审批手续和工商营业执照是否齐全,对于手续不全但具备治理条件的,限期补办;对于不具备治理条件或不具备开业条件的餐饮单位,由所在地政府下达关停或关闭决定,不予以补办相关手续,吊销相关证照。 2、对于没有安装、建设污水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的企业,下达限期治理并限期完成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3、对于已建有污水治理设施的餐饮企业,排污仍超过《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要求的,下达限期整改,在其整改期间应依法足额缴纳超标排污费。 4、检查各餐饮单位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是否由专业废油脂处置单位收集处理,是否签订收集处置协议,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下达限期整改。 5、检查各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是否按照规定收集、储存、运输,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下达限期整改。 6、对在限期治理时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的、治理后污水排放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规定的餐饮企业,由环保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或治理后仍达不到污水排放标准的餐饮企业,环保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整改。对于全年监测3次以上超标排污的餐饮单位,环保部门报同级政府下达关闭决定,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这次整治目标时间为一年半,具体时间要求为: 1、2008年6月底前,各区至少建成不同类型的餐饮单位污水治理示范项目3个,同时做好餐饮污染防治宣传工作; 2、2008年年底前,各区累计完成50%的整治范围内餐饮单位的污水治理项目,各辖区内市政污水污染物浓度均有所下降; 3、2009年10月底前,所有整治范围内餐饮单位建成污水治理设施,各辖区内市政污水污染物浓度符合环保标准的要求。 据了解,目前第一阶段目标实现,即在6月底各区建成不同类型治理示范项目3个。西安市环保局日前要求各区在今年年底前,完成50%的餐饮单位的污水治理。目前全市已确立了738家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污水整治名单。 省烹饪餐饮行业协会,要求协会西安区域的会员单位,要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配合当地环保部门做好本单位的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使本单位污水污染物浓度符合环保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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